法规动态|人参、西洋参、灵芝三种原料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
发布时间:
2024-01-16 16:45
来源: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西洋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灵芝》(以下简称三个目录)及配套解读文件,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的人参、西洋参、灵芝三种原料,其原料名称和品种来源与现行《中国药典》相同品种项下内容保持一致。
根据三个目录规定,本次列入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的原料在产品备案时,仅可使用单方原料,不可与其他原料复配使用;对于有多个品种来源的原料,在产品备案时应明确使用的品种。
现有注册的以人参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产品比较多,人参生长年限相关规定一直是行业关注热点。市场监管总局委托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开展人参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的研究,并对征求意见稿中业界集中反馈的人参使用年限等问题,组织各方监管部门研判,最终确定备案产品的人参使用年限与目前的注册产品要求保持一致。市场监管总局对既往以人参为原料的注册产品技术审评情况梳理总结,通过组织中药业内技术和管理专家专题研讨,确定了原料来源、安全指标,提出了以传统中药材为原料备案产品的未来监管思路。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将西洋参、人参、灵芝这三种原料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后,将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1、有助于规范相关保健食品市场,确保保健食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通过规定原料的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能够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
2、将促使保健食品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更加注重产品质量。生产商需要按照规定的用量和功效进行生产,否则将无法通过备案。
3、消费者可以根据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了解产品的原料、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等信息,从而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健食品。这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4、为监管部门提供了监管依据和指导,有助于规范人参、西洋参、灵芝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5、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指导和支持,有利于促进从种植到植物提取物到终端产品全产业链的健康、有序发展。企业可以根据目录选择合适的原料进行生产,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08
2024
/
11